(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4月2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0年4月2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4月30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10年4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本公司股东中国XX集团公司、XX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xx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xxx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xx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xx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xx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xx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331,674,958 99,502,487 431,177,445 9.4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3,188,046,142 956,413,843 4,144,459,985 90.58% 
  	  股份合计 3,519,721,100 1,055,916,330 4,575,637,430 100.00% 
  	  七、实施送红股后,按新股本总数4,575,637,430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每股收益为0.77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XX国际广场北塔30层 
  	  邮 编:xxxxx 
  	  资询电话:020-89xxxxxxxxx 
  	  传  真:020-89xxxxxxxxx6-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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